在4月13日晚,四川省足球协会宣布了关于川超联赛中部分争议判罚的评议结果以及相关裁判处理措施。
其中,南充与达州之间的比赛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以下是评议内容的具体细节:
评议结果一
在2026年4月11日15:30进行的四川银行四川省城市足球联赛总决赛阶段第五轮中,场次编号107,南充丝绸源点队与达州川汉子队在西华师范大学的标准田径场相遇。比赛进行到第63分钟,南充队17号球员踢出一个角球,防守的达州队11号球员将球顶出后,落到了处于越位位置的南充队17号球员脚下。此时,助理裁判举起了旗子,但主裁判并未鸣哨,比赛继续,17号球员传中,9号球员将球送入网内。
经过赛后评议,判定在角球发起时,第二次触球的球员是防守队员,因此不存在越位犯规,进球被判为有效。《足球竞赛规则》规定,第二助理裁判举旗只是为了提示裁判越位,但主裁判未鸣哨判罚属于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因此判罚错误在于第二助理裁判。
处理结果
对于做出错误判罚的第二助理裁判,决定停止其在2025/2026四川银行四川省城市足球联赛中的执裁资格,期限为4轮。同时,要求其进行赛后复盘与总结,提升执裁能力。
评议结果二
在同场比赛中,裁判员在查看了FVS视频后,依据《足球竞赛规则》判定进球有效。此时,达州川汉子队的主教练对判罚表示异议,并对裁判员进行了推搡。裁判员对此做出了黄牌警告。
但是根据《足球竞赛规则》,主教练的这一行为应受到红牌处罚,裁判员当场出示黄牌的决定被认定为错误。
处理结果
对于漏判主教练红牌的裁判员,决定停止其在2025/2026四川银行四川省城市足球联赛的执裁资格,同样为4轮,要求其做好赛后总结并提升业务水平。



